中国一家贵州烟熏腊肉厂为拓展销路,支付10万元人民币“坑位费”,与一家直播公司签约,由明星夫妻参与直播带货。对方承诺直播销售额可达数百万元,岂料整场直播仅卖出1单商品,170万元备货全部积压,负责人最终血本无归。
据了解,涉事直播公司宣称,只要商家支付“坑位费”,便可安排产品进入明星直播专场,并保证销售额可达到坑位费的8至10倍。然而,直播当天,腊肉产品不仅没有获得明星重点介绍,整场直播几乎没有曝光,销售成绩惨淡。
事后,商家要求退款时,才发现直播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涉事明星夫妻随后澄清,他们只是受邀在直播间亮相约两小时,仅介绍部分产品,并未宣传该款腊肉,也不知道相关销售承诺。
调查发现,涉案3名负责人利用多家空壳公司,以夸大宣传方式向全国330家商户收取超过2600万元坑位费,但3场直播总销售额仅约68万元。检方指出,被告从一开始就清楚无法兑现承诺,却仍以高额销量诱导商家签约,并预先规划以民事纠纷方式规避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3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分别判处10年10个月至11年3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至30万元人民币。被告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于2026年1月20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