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5岁新加坡男子驾驶货车时因未及时发现正在过马路的91岁老翁,导致对方遭撞飞并重伤成为植物人。男子日前承认粗心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罪,被判处监禁5个月,并吊销所有驾驶执照6年。
据《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黄连辉(75岁)承认一项粗心驾驶导致他人严重受伤的控状。受害者为91岁的张文连。
事故发生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约3时11分,地点位于大巴窑1巷靠近第131座组屋一带。
案发当天,受害者与妻子正准备前往物理治疗课程。两人当时站在第128座组屋前的人行道,并计划通过中央分界堤上的安全岛过马路。
由于受害者年事已高,需要使用拐杖行走,步伐较慢,妻子先行通过马路,受害者随后跟上。
与此同时,被告驾驶货车经过该路段,但未能保持充分观察,没有及时发现正在横越马路的受害者。
调查显示,受害者进入车道约6秒后,被告才察觉对方存在,最终货车撞上老翁。猛烈撞击导致受害者被撞至空中后跌落地面。
事发时,路面干燥,天气晴朗,交通情况并不繁忙。
事故发生后,被告下车查看情况,受害者随后由救护车送往陈笃生医院接受治疗。
医疗报告显示,受害者身体多处擦伤,并出现急性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额叶挫伤,以及左侧额骨和顶骨骨折等严重脑部伤势。
受害者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4月8日期间住院102天,之后转往社区医院继续疗养,直到2025年6月21日。
反应时间近一般驾驶者3倍
根据卫生科学局事后分析报告,被告的感知反应时间约为5.9秒至6秒,明显高于一般驾驶者约1.3秒至2.2秒的反应时间。
报告指出,若被告具备一般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并以道路限速每小时50公里行驶,他原本有机会及时停车,避免撞上受害者。
法庭考虑到被告仍需处理个人事务及生意安排,包括银行账户交接等事宜,因此批准他延后至8月7日开始服刑。
被告求情称患癌、视力严重受损
控方在陈词时指出,受害者伤势极其严重,而被告驾驶时存在明显疏忽,因此有必要判处监禁。控方建议判处至少4个半月监禁,并吊销驾驶执照7年。
辩方律师则表示,被告当时驾驶速度为每小时50公里,没有超速,也没有使用手机或进行危险驾驶行为,形容事件属于“不幸意外”。
律师指出,被告年事已高,其中一只眼睛几乎完全失明,即将接受白内障手术,同时患有癌症及心脏疾病,希望法庭考虑以罚款及吊销驾照取代监禁。
不过,法庭最终仍决定判处监禁。
辩方称老翁违规过马路 法官不认同
审讯期间,辩方曾提出受害者可能存在违规过马路情况,并认为不能将所有责任归咎于被告。
控方随后播放事发视频,指出现场设有供行动较缓慢长者使用的安全岛,受害者当时正通过相关设施过马路,并非违规。
控方也强调,即使车辆拥有优先通行权,驾驶者仍有责任观察道路情况,确保安全。
辩方随后表示,受害者已91岁,即使受到轻微撞击,也可能因身体状况导致严重伤势。
对此,法官批评辩方过度关注被告处境,并指出受害者年龄并非重点,因为老翁至今仍承受事故造成的后果。
91岁老翁成植物人 医疗护理费逾9万元
事故造成受害者长期失去自理能力。根据医疗评估,老翁住院期间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未来恢复身体机能的可能性较低。
目前,他日常生活需依靠他人协助,包括行动及个人卫生照护,并通过鼻胃管进食。
截至今年2月28日,家属因这起事故承担的医疗、护理及救护车费用已达约9万4211新元(约29万1400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