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子南下高雄接受医美疗程期间,与男网友见面后突然身体不适并失去意识,事后醒来发现自己身处汽车旅馆,衣物不整,身上2万新台币(约2600令吉)现金也不见。法院审理后认定,男子趁女子意识模糊时与她发生性行为,依乘机性交罪判处4年监禁,二审驳回上诉,全案仍可继续上诉。

判决指出,女子小萱(化名)与黄姓男子原是网友,两人于2024年8月23日相约在高雄见面。小萱原本计划当天前往医美诊所后返回台中,期间先与黄男共进午餐,再到玉皇宫参拜。

小萱供称,进入宫庙不到5分钟,她便出现头痛、头晕及四肢无力等症状,于是要求黄男送她就医,随后失去意识。

不过,黄男没有把她送往医院,而是开车前往汽车旅馆。法院认定,他在小萱意识不清、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下,与她发生性行为。

隔天中午退房时,小萱仍感到疲倦并不断想睡,黄男随后将她载到另一家汽车旅馆,让她继续留在那里,自己则先回家与家人聚餐,直到当晚10时许才返回。

小萱直到8月25日凌晨约2时才再次清醒,但身体仍然不适,黄男之后才开车送她到医院。

与此同时,小萱家属因两天无法联系上她,已向警方报案。双方恢复联系后,家属怀疑她可能遭到侵犯,要求她接受验伤并报警处理。

小萱表示,她第一次醒来时已身处疑似汽车旅馆的房间,并曾追问为何没有被送往医院,但黄男没有回答。她因口渴喝下对方递来的水后,再次失去意识。

她第二次醒来时,发现身上仅剩外衣和内裤,内衣与外裤不知去向,钱包内的2万新台币(约2600令吉)现金也失踪,因此怀疑自己遭到性侵。

案件审理期间,黄男承认两人曾发生性行为,但否认乘人之危,辩称小萱当时意识清醒,能自行上厕所、洗澡及与他交谈,并声称性行为由小萱主动。

黄男也供称,他起初曾拒绝,但小萱仍主动跨坐在他身上。

不过,小萱否认有关说法,并称自己一直拒绝黄男的追求,对他没有男女感情,也不记得曾有黄男所述的行为。

法院检视两人过往讯息后发现,小萱曾向黄男表明“朋友会比情人长久”,也称对方在她心中如同家人,并愿意认识他未来的交往对象。

法官认为,小萱过去已清楚拒绝黄男,黄男没有合理依据相信她愿意发生性行为,况且案发时她的意识状态明显不清,因此认定黄男犯乘机性交罪,判处4年监禁。

黄男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坚持双方属于合意性行为,但二审法官不接纳其说法,维持原判并驳回上诉。全案仍可继续上诉。

涉及意识不清者的性行为,关键并非双方是否认识,或过去是否曾有密切来往,而是当事人在事发时是否具备清楚表达意愿和作出选择的能力。若一方因昏睡、药物或身体状况无法表达同意,另一方仍与其发生性行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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