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司前经理在薪金被大幅削减、欠薪及公积金与社险缴纳中断后离职,最终获工业法庭裁定属于推定解雇,净获赔101万2000令吉。
大马执业律师阿迪萨阿特分享这宗案件时说,该名前经理原本每月领取2万7500令吉,随后被雇主单方面减至9000令吉,之后再降至6000令吉。
除了连续减薪,公司也拖欠他2019年2月及3月的工资,并停止为他缴纳雇员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面对雇用条件接连改变,他最终选择离职,并以雇主严重违反雇用合约为由入禀工业法庭。
工业法庭审理后裁定,公司的做法已构成根本性违约,须向该名前经理支付55万令吉赔偿,以及66万令吉拖欠薪金。
法庭随后扣除他离职后取得的19万8000令吉收入,最终判定公司须支付的净赔偿额为101万2000令吉。
阿迪萨阿特指出,公司过后继续挑战裁决,但联邦法院已于7月7日驳回其上诉申请,使工业法庭的裁决得以维持。
他说,雇主不一定要正式发出解雇信,才可能构成解雇。若雇主未经员工同意,大幅削减薪金、拖欠工资或改变重要雇用条件,导致员工无法继续任职而被迫离开,也可能被法庭认定为推定解雇。
这宗案件另一项关键点,是该名前经理没有书面雇用合约。不过,法庭仍根据薪金付款纪录及证人证词,确认双方原有的雇用安排和薪资水平。
在劳资纠纷中,是否构成推定解雇,一般须视雇主的行为是否严重破坏雇用关系,以及员工是否因有关违约而离职。员工面对减薪或重大条款变动时,应保存薪资单、银行纪录、内部通知及相关通讯,以便日后厘清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