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榴梿洞葛3名男子涉嫌袭警后遭警方击毙案件,死者家属代表律师质疑律政署决定召开验尸庭的必要性,并认为相关程序无法取代刑事提控。
代表律师拉杰斯与沙兹彼达星发表文告指出,验尸庭通常是在死因不明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展开,但目前案件已有录音资料、法医报告及弹道分析等证据,因此召开验尸庭并无必要。
两名律师声称,现有证据显示,3名男子是在被警方控制后遭枪击,与警方此前所指“为保护自身安全而开枪”的说法存在差异。
他们指出,验尸报告中的弹道分析显示,3名死者的死亡情况疑似涉及近距离或执行式射击。
“仅凭这些证据,便足以考虑对涉案警员提出谋杀指控,但律政署却选择召开验尸庭。”
律师强调,验尸庭并非刑事提控程序,也无法直接为死者家属寻求司法公道。
“在经历长时间、大规模调查后,加上录音证据及法医报告已经公开,目前没有必要再通过验尸庭确认是否涉及刑事因素。”
律师促律政司行使提控权 否则应辞职
两名律师也批评律政司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决定不立即提控涉案警员,认为这违背联邦宪法赋予律政司的职责。
他们援引联邦宪法第145条款指出,律政司拥有决定提控与否的权力,不能将责任转交给法医报告或其他单位。
“如果律政司不愿在宪法赋予的权力范围内采取行动,就应该辞职。”
律师表示,若律政司无法履行相关职责,政府也应考虑更换人选。
他们强调,死者家属及公众都期待真相与公义,并表示不会对此事保持沉默,也不会让案件被遗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