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警方接获情报,部分执勤警员涉嫌向吸毒者及无合法证件外籍人士索取金钱,以不采取逮捕行动作为交换,个别款项据称高达1000令吉。
吉兰丹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夫马末说,有关警员被指在外出巡逻或执行任务期间,扣留目标后要求对方付款,否则便会将他们带返警局扣留。
他今日在吉兰丹警察总部月度集会后的记者会上说,警方正在调查有关投诉,并形容涉案警员把吸毒者当成可以不断提款的“流动提款机”。
“我接获的资料显示,有警员扣住吸毒者后告诉他们,若想获释、不被带进扣留所,就必须支付一笔钱。”
他透露,除了吸毒者,无合法证件外籍人士也可能成为有关警员的勒索目标,对方被扣查后,遭要求以金钱换取不被采取进一步行动。
莫哈末尤索夫已警告全州56名警局主任,必须密切监督在外执勤的下属,避免任何警员利用执法权力向嫌犯索取利益。
他说,根据公众提供的情报,有家长为了避免涉及毒品的子女遭逮捕,曾向警员支付最高1000令吉,希望对方放人。
他强调,无论是索取、接受或主动给予贿赂,都属于违法行为,家属不应为了包庇涉毒子女而向执法人员送钱。
莫哈末尤索夫认为,涉毒者若依法接受处置及戒毒辅导,反而有机会正视问题并接受康复,家属以金钱阻止执法,并不能真正帮助他们摆脱毒瘾。
与此同时,一名41岁、警阶为警长级高级警曹的警局主任,日前因涉嫌收取500令吉贿款,被延扣7天协助调查。
根据报道,该名警员涉嫌向一名持有联合国难民署证件的外籍人士收取500令吉,以不对其采取执法行动作为交换。
推事阿米鲁阿斯拉夫阿都拉昔批准警方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将嫌犯延扣至本周六。
执法人员若被发现以放人作为索贿条件,不仅涉及个人贪污,也会削弱公众对警队及司法程序的信任。警方内部监督、执勤纪录及公众投诉机制,都是防止权力被滥用的重要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