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41岁保姆涉嫌疏忽照顾一名仅两个月大的男婴,导致婴儿严重受伤,17日在古晋地庭面对控状时否认有罪,并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被告在地庭法官穆斯依达阿都哈林面前应讯,被控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监禁20年,或两者兼施。
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今年6月18日清晨约7时,在石角徒殖区一间住家内,因疏忽行为导致一名两个月大男婴身体严重受创。法庭随后批准被告由一名本地担保人以1万令吉保释,并将案件展延至8月10日进行审前案件管理。
根据早前报道,男婴母亲发现孩子右前额出现瘀伤后曾向保姆了解情况,对方解释男婴是在洗澡时呕吐,不慎撞伤头部。然而,男婴回家后持续哭闹,更出现抽搐症状,家人先后将他送往私立医院及砂拉越中央医院治疗。
医生进一步检查发现,男婴脑部多处出血、后颅骨骨折及眼底出血,伤势严重,事件随后引起警方调查,并将保姆提控上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