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名华裔男子因涉嫌妨碍卫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17日在诗巫推事庭面对控状。他当庭认罪后,被判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6个月监禁替代。男子随后缴清罚款。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被告刘氏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约11时,在诗巫巴拉路一间咖啡店,故意阻碍卫生督察哈菲扎尔执行公务,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该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最高2年监禁、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达罗区卫生局执法人员当天依据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制品管制法令展开执法行动,并向现场人士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执法期间,被告在卫生官员收集证据及要求出示身份证时拒绝配合,态度挑衅,还向执法人员说出“你们想要刀吗?”随后离开现场,导致执法工作受阻。
事发经过被卫生局执法记录仪拍下,卫生督察随后向警方报案,案件经调查后提控上庭,最终被告认罪并接受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