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马来西亚政府目前并没有计划针对顶级富豪落实2%富人税(Wealth Tax),主要原因在于相关税制执行难度较高,同时在扣除各类豁免及税务减免后,预计可带来的财政收入有限。
首相兼财政部长安华于7月15日向国会提交的书面答复中指出,政府曾对富人税进行初步研究,结果显示,这类税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豁免机制及税务减免影响后,对整体税收贡献并不明显。
安华解释,富人税属于财产税范畴,征税对象可能涵盖房地产、银行存款、股票投资、珠宝、建筑物,以及海外持有资产等。由于涉及多种资产类别,政府若落实相关政策,必须面对资产评估、资料核查、税务合规及执法等多方面挑战。
他指出,政府研究结果也与部分已实施富人税国家的经验相近,包括法国、西班牙、挪威、瑞士及意大利等。这些国家的富人税最终带来的税收规模普遍较低,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不到1%。
安华强调,虽然政府暂时不会推行富人税,但将继续通过更精准的税收措施,确保高收入群体承担合理税务责任。目前政府已采取包括非上市公司股票资本利得税、针对超过10万令吉股息收入征收股息税,以及向利润超过10万令吉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合伙人征收利润分配税等措施,以扩大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