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替大耳窿向欠债者施压而泼漆破坏车辆及住家,两名男子在双溪大年第三推事庭认罪后,各被判处18个月监禁及罚款2万令吉。
根据《中国报》报道,两名被告凯鲁希尔米(39岁,散工)及莫哈末依万(43岁,技术员)今日在庭上承认两项涉及非法追债活动的控状。
推事诺法拉宣判时指出,首项控状涉及两人于今年4月21日凌晨,在双溪大年成功花园一处住家外,以放贷方代表身份,向住户的起亚Forte轿车及篱笆门泼洒黄色油漆。
另一项控状则指,两人于今年3月14日凌晨,在太子花园一间住家外,破坏莫哈末哈斯尼的宝腾花蝴蝶轿车,并泼洒红漆。
法庭根据两项控状分别判刑。其中,首项控状下,两人各监禁8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无法缴付罚款者须以3个月监禁取代;第二项控状则各判监禁10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无法缴付者另以4个月监禁替代。
根据调查,两名男子并非大耳窿集团成员,而是在自身欠债后,被安排负责执行骚扰行动,包括向欠债者住家及车辆泼漆。
庭上求情时,两人表示需要承担家庭责任,包括照顾孩子及年迈父母,并强调已认罪,希望法庭从轻量刑。
不过,控方认为,两人的行为涉及蓄意破坏他人财物,可能影响社会治安,因此要求法庭给予具阻吓性的刑罚。
此外,两人目前也涉及另两宗车辆纵火案,并于今年5月14日在双溪大年地庭面对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指控。当时两人否认罪行,并获准各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