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前行政议员拿督邓章钦针对马六甲州行政议员拿督莫哈末阿克马辞职风波再度发声,强调马六甲州宪法并没有任何条文禁止州行政议员辞职。
邓章钦今日连续在社交媒体发文,质疑阿克马此前针对辞职事件发表的说法,并随后发布帖文指出,若阿克马拒绝辞职或道歉,将等同于失去政治信誉。
邓章钦表示,根据马六甲州宪法第7(6)条文,州行政议员可在任何时候辞去职务,相关条文并未赋予任何人士阻止州行政议员辞职的权力。
“阿克马要么是不懂法律、要么是错误诠释法律,要么就是在撒谎。”
他说,若阿克马只是不了解相关法律或对条文产生误解,那么在获得正确解释后,就应履行此前承诺,重新提交辞职信。
“如果他明知道法律规定,却仍故意发表错误言论,就应该公开向人民道歉,并为误导公众的行为负责。”
邓章钦认为,相关争议的关键在于是否准确理解州宪法赋予行政议员的权力,而非以个人立场解读法律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