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尴尬的,不是阿克马催倪可敏辞职,而是他一边拿自己的辞职信当“范本”教训别人,一边至今仍坐在马六甲州行政议员的位置上。

国阵在柔佛州选举大胜后,阿克马连续向倪可敏喊话,不仅声称愿意代写辞职信,过后更公开自己今年1月提呈的辞呈,讽刺倪可敏只须修改姓名、日期和地点便能“照抄”。这场政治口水战从一开始便存在一个被刻意模糊的前提。

倪可敏原本的说法,并非单纯承诺“国阵赢得柔佛州选就辞职”,而是把辞官与纳吉获释联系起来。他过后也重申,若纳吉获释并免受应有刑罚,他才愿意辞去部长职。换言之,柔州选举结果只是政治背景,纳吉是否获释才是辞职条件。

倪可敏把两个不同层次的课题绑在一起,本身确实容易引起误解。州选胜负是一回事,司法程序与特赦安排又是另一回事。身为资深政治人物,说话留下如此巨大的诠释空间,不能完全把责任推给别人断章取义。

但是,说话不够精准,不代表别人便可以删掉关键条件,再制造一个从未完整存在的承诺。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阿克马目前并不是一个已经离开官位、站在场外要求别人承担责任的人。

严格来说,阿克马并非没有采取辞职行动。他今年1月宣布辞去甲州行政议员职,并于1月19日提呈辞职信。不过,甲州首席部长阿都拉勿在4月宣布拒绝其辞呈,让他继续履行职务。到了7月,马六甲州政府官方网站及官方活动资料仍把阿克马列为掌管乡村发展、农业及粮食安全事务的行政议员。

倘若阿克马当初辞职,是为了捍卫他口中的尊严、原则和基层声音,那么辞职信被拒绝,并不会自动令这些原则消失。首长可以不接受辞呈,但阿克马同样可以继续公开坚持离任、再次说明立场,甚至拒绝把一封未生效的辞职信包装成已经完成的政治牺牲。

如今的现实却是,辞职信交了,职位保住了,行政议员继续当;到了需要攻击政治对手时,那封没有令他离职的信,又被拿出来当成诚信证书。

这就像一个人宣布要离开餐桌,主人挽留一句,他便重新坐下吃饭;几个月后,却拿着当初写好的告别卡,嘲笑别人没有勇气离席。

阿克马当然有权要求倪可敏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任何政治人物既然公开谈及辞职,就应预料这句话会被社会反复检视。但是,问责别人之前,至少必须先说明自己的辞职究竟算什么:是一项不能回头的原则决定,还是一项只要上司不同意便可作罢的政治姿态?

辞职不是写信比赛,更不是谁能在社交媒体上把对手讽刺得最难看。真正的政治问责,看的是一个人是否愿意承担失去职位、权力与待遇的实际后果。

倪可敏不应把辞职挂在嘴边制造政治气势,阿克马也不应把一封未能让自己离任的辞职信,当作训斥别人的道德武器。前者必须为含糊的政治语言负责,后者则必须为尚未兑现的政治姿态交代。

我国政治最不缺的就是叫别人下台的人,真正稀有的,是轮到自己时也愿意把门关上、把钥匙交出,并且不再回头坐回原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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