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甲州联委会主席拿督威拉林万锋强调,设立官委州议员制度是为了完善民主,而非削弱民主,并认为有关制度有助提升议会代表性及政策制定质量。
林万锋今日在甲州议会参与官委州议员修宪动议辩论后,在记者会上发表上述谈话;陪同出席者包括马华马接再也州议员拿督魏喜森。
也是吉里望州议员的林万锋指出,官委州议员制度原本就是我国宪政制度的一部分,除了由人民选出的国会下议院,也设有通过委任产生的国会上议院,因此无论是委任上议员或州议员,都符合宪法精神,并非违反民主制度。
他说,官委州议员制度能够弥补现有议会代表性的不足,让更多不同背景的群体拥有发声机会。
“在现行的简单多数票制下,弱势群体、残障人士、女性、原住民,以及长期服务社会的人士,往往较难进入议会。”
他表示,官委州议员制度也为各领域专业人士提供参与公共政策及立法工作的机会。
“如今人工智能、数码经济、医疗、环境及法律等课题日益复杂,并非所有专家都会参与选举,但他们的专业知识对制定政策至关重要。”
林万锋强调,官委州议员不会取代民选议员,更不会影响人民透过选举赋予议员的民主授权。
他说,马六甲州修宪后已设下明确保障机制,即官委州议员不得出任首席部长或州行政议员,因此其权力受到限制,不会削弱民选议员的地位。
“官委州议员是补充民意,而不是取代民意。成熟的民主制度,不只是反映多数人的声音,更应兼顾不同群体的代表性及专业治理能力。”
他认为,此举将使州议会的决策更加全面、更具前瞻性,并有助制定更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