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名男子因误将女租户给予的普通帮助请求理解为“暗示”,凌晨擅自闯入对方住处,最终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判决资料显示,男子李某与女子张某居住在同一小区。2025年6月,张某因租房认识李某,期间因手机欠费,曾请经过的李某帮忙充值话费。
数日后凌晨约3时,李某进入张某卧室,并坐在床边,导致熟睡中的张某惊醒。面对张某质问,李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并试图伪装成持有危险物品,同时阻止张某呼救,谎称自己是来抢劫。
张某随后以自身患有疾病、没有现金为由,表示可让李某拿走手机及冰箱内食物。李某最终没有取走财物,并离开现场。事后,警方将李某抓获。
李某辩护时称,他此前曾帮张某充值话费,因此误认为对方对自己有好感,并认为张某家门未关是一种“暗示”,才在凌晨前往对方住处。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未经允许进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案件也引发关注,法律人士提醒,未经他人同意进入住宅属于严重侵犯他人居住安全的行为,任何个人关系或主观猜测,都不能成为越界行为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