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陈姓男子为赚取5万新台币(约6336令吉)报酬,受运毒集团安排前往柬埔寨取货,再把海洛因藏在鞋垫内带回台湾,入境时遭海关人员识破。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处他监禁9年。

判决书指出,陈男于2025年10月接受集团招揽,并从成员手中取得3万新台币(约3802令吉),作为办理护照及购买机票的费用。

他随后搭机前往柬埔寨金边,抵达后被带往当地一间酒店,再按照指示换上一双经过改装的鞋子。鞋垫内藏有两包粉末状物品,陈男穿上后启程返回台湾。

不过,他在桃园国际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引起海关人员怀疑,检查后从鞋内搜出有关物品,并当场将他逮捕。

两包粉末经检验后,证实含有第一级毒品海洛因,纯度为84.25%,纯质净重达487.52公克。

陈男从侦查、法院讯问至审理阶段均承认犯行。

法官认为,陈男为获取报酬而参与跨境运毒,涉及的海洛因数量及纯度均不低,行为应予严惩。

不过,法院也考虑到他在集团内仅负责运送工作,只接触部分成员,并不清楚毒品真正来源,加上毒品在机场即被查获,尚未流入市场,因此最终依共同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判处监禁9年。

全案仍可提出上诉。跨境运毒案件通常涉及严厉刑罚,旅客若受托携带、穿戴或保管来历不明的物品,也可能面对刑事责任,因此出境及入境前应仔细检查个人行李。

上一则新闻与机器相伴七十余年 最后“铁肺人”困金属桶去世
下一侧新闻国阵柔州选狂胜48席 希盟惨败仅剩8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