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州选投票日传出多宗选民疑因穿短裤、拖鞋而被阻拦进入投票中心事件,引起关注。选举委员会随后澄清,并没有禁止选民穿短裤或拖鞋投票的规定。

社交媒体流传贴文指出,数名华裔选民今早前往士姑来皇后国中投票中心时,疑因穿着短裤及拖鞋,被校内保安员阻止进入投票。

从流传照片可见,其中一名男子身穿短裤及拖鞋,现场也有数名华裔男女选民穿着类似服装。校门口则张贴校园服装要求,列明进入校园者须穿着得体,不得穿短裤、短裙、背心及拖鞋。

有关事件引起当地选民热议。有选民认为,投票属于履行公民责任,并非进入校园上课,保安人员不应阻拦。

与此同时,也有选民分享,他们当天穿着短裤前往其他投票中心,包括宗教学校投票,并未遇到阻碍。

此外,麻坡斯里麻国中投票中心也传出类似事件。一对穿着短裤的华裔母女于上午约9时40分抵达投票站时,疑遭工作人员要求更换衣物后才可进入,引发双方在篱笆门口发生争执。

该对母女认为,投票是公民权利,服装不应成为限制投票的理由。最终,两人仍进入投票中心完成登记及投票。

现场女性工作人员则解释,母女所穿短裤长度未过膝,而其他穿短裤的选民则多数长度超过膝盖,并称相关要求属于投票中心的规范。

另外,东甲选民Kellvin Shun也在社交媒体发文申诉,指自己与家人因穿短裤投票时遭阻拦,甚至被要求离开更换长裤后才能回来。

他说,家人换装后再次返回投票中心时,却发现其他穿短裤的选民顺利进入投票,让他感到不解。他也指出,现场一名行动不便的长者同样疑因穿着问题被要求离开。

针对相关争议,选举委员会副主席阿兹米表示,阻拦选民者并非选委会工作人员,而是学校保安人员。

他说,选委会确实接获有关投诉,并认为相关行为属于滥用职权,已立即发出指示纠正情况。

“选委会根本没有所谓禁止短裤或拖鞋投票的规定。”

他解释,投票中心通常设于学校,而学校本身可能拥有校园服装规范,但这并不代表选举期间对选民设有限制。

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随后巡视相关投票中心时表示,根据选委会指示,所有投票中心并没有设定服装限制,选民无论穿短裤或拖鞋,都不应成为投票障碍。

她认为,事件可能源于学校与选委会之间的沟通误会,并提醒阻止或妨碍选民投票可能触犯《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3条文。

另一方面,行动党士姑来候选人佳蒂指出,选委会唯一有关服装的限制,是禁止选民携带或穿着带有政党标志的物品或服饰。

她透露,竞选团队当天共接获3宗因服装问题导致选民无法进入投票中心的投诉,目前均已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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