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民都鲁一名男子因在砂拉越民都鲁一间油站持巴冷刀恐吓他人,10日在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6年及鞭笞2下。

案件发生于6月29日,地点位于民都鲁一间油站。根据案情,男子当时挥舞巴冷刀,并企图攻击另一名男子。相关视频于7月3日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引起公众关注,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并将嫌犯逮捕归案。

嫌犯面对两项控状,包括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以及1958年《腐蚀性物品、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即无合理理由在公共场所持有危险武器。

嫌犯在民都鲁地庭承认两项控罪。法庭最终判处他监禁6年及鞭笞2下,两项刑罚同期执行。

警方强调,在公共场所持有危险武器并恐吓他人属于严重罪行,当局将依法严厉对付,以维护社会治安及公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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