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名家俱公司销售女主管涉嫌挪用公司销售款项,共1万900令吉,9日在地庭被控3项刑事失信罪。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惟被告否认有罪后,被谕令须以8000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保外,案件订于8月19日再过堂。

被告卢氏(译音),现年35岁,被控于2025年1月8日、3月13日及6月16日,在一间家俱公司任职销售主管期间,涉嫌违反职务信任,挪用公司收取的销售款项。涉嫌金额分别为8000令吉、1900令吉及1000令吉。

被告此举被控三项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受雇员工刑事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14年监禁,并可被判鞭笞及罚款。

被告在法庭上否认所有控罪后,地庭法官批准她以8000令吉保释金,由2名担保人担保外出,案件将于8月19日再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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