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宗侵害配偶權案件中,丈夫外遇行為曝光后,意外成为关键证人的竟是其父亲。公公主动介入调查并取得录音证据,最终帮助媳妇在民事诉讼中胜诉,法院判定第三者须赔偿30万元。
据案情显示,陈姓丈夫早在2020年就曾被发现婚外情,当时曾签署切结书承认错误。然而至2023年12月,他与妻子发生争执后离家,随后王姓女子多次致电男方家中,引起公公注意。
公公察觉情况异常后,主动联系王姓女子,并在通话过程中进行录音。录音内容显示,王女坦承与男子关系长期持续,并表示双方感情并未中断,该段约30分钟的录音后来成为关键证据。
之后,女方于2024年2月被通知前往丈夫公司整理物品时,在随身碟中发现多段拍摄于2021年的亲密影像。此外,资料显示两人曾佩戴带有“H”字母的对戒,并共同出席公司内部活动。
案件进入审理后,王姓女子主张公公录音侵犯隐私,认为证据取得不当,并指相关内容遭到断章取义。但法院认为,该录音目的在于厘清婚姻纠纷,取得方式未逾越合理范围,具备证据能力。
法院同时比对录音内容与影像资料时间点,认定双方关系长期持续存在,侵害配偶权事实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王姓女子须赔偿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