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林梦一所学校近日被揭发有未达法定年龄的学生携带电子烟进入校园,引起社会关注。林梦执业律师罗依欣博士获悉事件后,已正式向警方报案,并表示将追查电子烟来源,追究向未成年人出售相关产品者的法律责任。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罗依欣发文告指出,事件于本月23日曝光。根据校方调查,多名学生被发现携带电子烟装置进入校园,其中一名学生承认有关电子烟为自行购买,但拒绝透露购买地点。

她引述校方纪律老师说法指出,未成年学生携带电子烟进入校园并非首次发生,而是已经出现多次,情况令人担忧。

罗依欣表示,根据《2024年烟草产品公共卫生控制法令》(第852法令),向18岁以下人士出售或供应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烟草产品,已触犯该法令第13条文;而未成年人持有或使用相关产品,则涉及违反第17条文。此外,该法令也明确禁止在教育机构范围内销售相关产品。

她说,身为家长及执业律师,对于电子烟产品流入学龄儿童手中深感不安,因此决定展开行动,搜集相关证据,并依法追究涉及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人士的责任。

据了解,罗依欣已于昨日向林梦警方报案,并计划向隶属卫生部及砂拉越卫生局的林梦县卫生局,以及林梦县议会正式投诉,要求有关单位对涉嫌违规商家采取执法行动。

她强调,此举不仅是为了保护儿童和青少年,更是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继续发生,并呼吁执法单位严格执行第852法令,让商家明白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将面对严重后果。

同时,她也呼吁家长、学校及执法机构加强合作,共同防止青少年接触电子烟产品,并促请掌握相关线索的民众积极向当局提供资料,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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