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涉嫌合伙贩运超过500克冰毒,周四被押往斯里曼绒推事庭面控。由于案件属于高庭审理权限,法庭未记录4人的认罪与否。

4名被告分别为54岁的杜基敏、40岁的祖基菲里、40岁的莫哈末阿希克及35岁的菲特里哈菲菲。他们在推事阿斯玛纳迪雅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内容。

根据控状,4人被指于2026年6月26日下午约3时30分,在曼绒县斯里曼绒花园第二期D座一间住家内,共同贩运重约503.20克的冰毒。

他们因此被控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条文下判刑。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处死刑,则可另加最高12下鞭刑。

由于4名被告均未委任代表律师,法庭随后将案件展延至今年9月30日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完成。

此案主控官为再纳丽达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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