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委任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就吉隆坡治理结构展开研究,包括探讨恢复地方选举的可行性。随着相关报告出炉并提出反对意见,相关改革方向暂时按下暂停键。

根据《中国报》报道,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杨巧双发文告指出,联邦直辖区局已将该项研究报告提呈内阁审议。她表示,内阁已指示有关单位,在考虑任何涉及修改《1960年联邦首都法令》(190法令)的建议前,应优先强化吉隆坡市政局的治理能力、问责机制与制衡体系,并定期向内阁汇报进展。

她说,联邦直辖区局正与吉隆坡市政局共同制定转型计划,以提升整体行政效率与治理水平,确保城市管理更具现代化与持续性发展能力。换言之,地方选举及相关法令修订将暂时搁置,优先推进现有制度优化。

研究报告指出,从法律与历史角度来看,190法令第5(1)条文明确说明吉隆坡是在以市长为“单一法人”的架构下运作,体现中央主导的行政模式。国会历史记录也显示,该制度设计初衷,是为了避免首都治理受到地方政治因素影响。

报告进一步认为,若设立具投票权或行政权的市议员机制,可能改变现有法律结构,使吉隆坡趋向一般地方政府模式,并与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框架产生冲突,同时也可能偏离1974年吉隆坡移交协议的原意。

在修法层面,研究指出190法令涉及国家元首与雪兰莪苏丹等更高层级治理安排,因此相关调整需格外谨慎,不能仅视为技术性修改。

报告建议,在未修法之前,应优先透过行政手段改善治理,包括内部指令、作业指南及协调机制,以提升制度执行力。

同时,研究不建议在现阶段引入市议员制度,反而建议强化现有制衡机制,避免增加决策层级导致权责不清。

另一方面,研究建议完善吉隆坡市政局谘询委员会架构,明确成员组成、运作流程及与市长、部长之间的协调关系,以提升透明度与制度化管理水平。

报告也指出,现有问题多与缺乏详细执行规范有关,而非法律条文不足,因此应优先完善标准作业程序与治理指南。

此外,研究建议强化吉隆坡国会议员的监督与谘询角色,但不应赋予直接行政权,以避免混淆政治代表与行政管理职能。

该研究为期4个月,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进行,并在期间与吉隆坡国会议员及市政局管理层进行多轮交流,收集意见。

报告参考了多项既有建议,包括政策顾问委员会报告、议员个人法案提案,以及有关将市长架构由“单一法人”转为“法团”的讨论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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