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遭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点名的行动党前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今日在社交媒体发文,不点名质问,若有权势人士因错误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当事人是否有权入禀法庭提起诽谤诉讼,为自己讨回公道。
潘俭伟今日在面子书发文表示,若自己的名誉因不实事实受到损害,是否可以,或是否应该透过诽谤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我是否有权为自己辩护?还是只会迎来更多警方投报?”
早前,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发表御词时,点名时任财政部长林冠英及其顾问潘俭伟,指两人在任期间以“莎阿南轻快铁第三干线属于霸型工程”为由,大幅削减工程预算,不仅缩减车站规模、减少列车车厢数量,也取消原定兴建的5座车站。
潘俭伟今年5月也曾因国家原则课题引发争议,遭外界发起超过140宗警方投报。
当时,雪州苏丹谕令史里肯邦安州议员王诗棋及前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每周前往莎阿南雪州广场参观国家原则纪念碑,以深入了解国家原则精神,并学习尊重王室。
随后,潘俭伟公开表示,马来西亚奉行君主立宪制度,他忠于国家与元首,也遵循以宪法为基础的法治,而非谕令。
有关言论随即引发政治风波,不仅遭国盟及巫统领袖批评,就连希盟内部诚信党青年团领袖,也认为其发言并不恰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