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南屯区公益路一间麦当劳去年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名郑姓女子深夜持美容剪刀对正在用餐的男子突袭,造成对方脸部及颈部出现数公分浅层撕裂伤。法院审理后,认定她犯案时缺乏辨识能力,判决无罪,但裁定实施监护处分2年。
检方指出,事件发生在去年9月15日凌晨2时多,郑女在麦当劳内发现一名游姓男子独自用餐,随后持剪刀朝对方面部及颈部划割,造成约4公分及5公分伤口。警方接报后到场调查,并在郑女母亲车内将其逮捕,随后依伤害罪嫌移送。
受害男子表示,当时独自用餐时突然感到脸部疼痛,随后发现对方持剪刀离开现场并回头张望,双方并不认识。
郑女在庭审中否认故意伤人,称自己当时使用的是指甲刀,并表示属于不慎造成。
精神鉴定结果显示,郑女长期未规律服药,并存在明显缺乏病识感的情况,判断其行为能力受到影响。法院据此认定其在案发时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因此裁定无罪。
不过法官指出,郑女有拒绝就医及自行停药情况,主要照顾者亦未有效监督其治疗,加上其过往曾涉及伤害、恐吓及毁损等行为,虽多已和解撤告,但仍显示存在再犯及公共安全风险。
基于上述情况,法院认为不宜交由家属单独看管,最终裁定将其送交相当机构接受为期2年的监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