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2026年财政预算案中批准的计划,即使碰上竞选期,也不属于选举期间临时宣布的新项目;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强调,政府部门可以说明既有项目进展,但不能借竞选宣布新的拨款、项目或政策。

安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首相问答环节回应时说,他已查阅《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24条文,并获得选举委员会确认。根据选委会的立场,一旦提名日开始,竞选期即正式启动。

他说,在竞选期间,无论是市政府、州政府或联邦政府,都不能利用选举州属宣布新项目、新政策或额外拨款,以免被视为影响选民判断。

不过,他重申,若有关项目早已在财政预算案中批准,或属于原本部门框架下正在执行的项目,政府在竞选期间说明进展,并不等同于违法。

安华是回应伊斯兰党亚娄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希淡的提问。沙希淡要求政府说明,提名日过后有关禁止宣布拨款及政府项目的规定。

安华透露,他已在内阁会议提出此事,提醒内阁部长避免因疏忽引发争议,也已向副部长及各州务大臣作出提醒。

针对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在6月27日作出的宣布,安华说,经过查证,部长倪可敏当时宣布的是已获批准项目,因此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

他说,若有关项目已列入去年宣布的财政预算案,并获得批准,就不属于竞选期间新宣布的项目。根据他所查阅的法律及选委会对选举罪行法令的解释,这类情况没有违反选举规定。

不过,安华也认同,倪可敏在处理类似宣布时应更加谨慎,以避免外界误解。他说,部长必须遵守国会通过的法律,尤其在竞选期间更应注意宣布方式与语境。

他进一步说明,真正可能违法的是在竞选期间宣布未曾在财案中批准的新拨款,或临时推出针对选举州属的新政策。若只是报告既有项目的落实进度,则不应被视为违法。

安华也以7月1日正式实施的仁政昌明柴油补贴计划为例,说明该计划早前已经宣布会在年中落实,政府也在此前约一个月内多次进行操作测试,因此并非竞选期间突然推出的新政策。

他说,柴油补贴计划属于早已批准和宣布的政策,因此不抵触有关选举规定。

至于是否违反“伦理”的争议,安华反问,伦理应由谁来界定和诠释。他认为,真正应避免的是在竞选中咒骂、侮辱、诋毁和欺骗。

他也说,若各方愿意重新讨论竞选道德与伦理问题,这是正面的,因为这可提醒所有阵营在竞选期间不要过度操作。

选举期间政府宣布事项向来容易引发争议,关键通常在于有关内容是“既有政策进展”,还是“临时新增利益”。前者属于行政延续,后者则可能被质疑动用政府资源影响选情,因此政府部门在竞选期发布任何消息时,除了法律界线,也需要顾及公众观感。

另外,针对巫统淡边区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依斯韩提出竞选期间使用官车的问题,安华解释,这涉及安全安排,并指相关规定早在前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任内已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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