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一名12岁女童服用药店配搭的感冒药后猝逝,事件引发当地社会关注。调查显示,涉事药店当时没有有效注册的执业药师在岗,负责人也被指曾违规开展诊疗活动,目前面对合共28万元人民币(约16万9880令吉)罚款。
这起事件发生于5月1日,地点在吉林省长岭县。死者吕嘉琪当天因咳嗽、感冒不适,母亲前往当地一间医药公司购买药物。
据《红星新闻》报道,当时药店负责人徐某某不在店内,仅通过电话听取家属描述病情后,便让女童母亲拿取7种药物,包括新诺明、咳必清、咳平、克咳敏、甘草片、泼尼松及蒲地蓝消炎片。
家属指出,这些药物属于拆散零售,包装上没有标注药名、用量、禁忌及有效期。女童母亲离开药店时,刚好遇见徐某某回到店内,对方仍称药物没有问题。
吕嘉琪服用药物后情况恶化。其姐姐吕嘉欣表示,妹妹在吃完第三次药后不久突然倒地,随后出现呼吸及心跳骤停。她被送院抢救后不治。
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推断,死者死因为急性心梗死。不过,后续司法鉴定意见书指出,吕嘉琪罹患罕见的心肌致密化不全型心肌病,属于先天性心肌发育异常,最终因急性心力衰竭死亡。
鉴定报告也提到,呼吸道感染与药物作用叠加,是死亡过程中的促进因素之一;其中,女童服用的咳必清被认定为相关促进因素。
法医表示,这类心肌病若未进行尸检,临床上较难发现。惟事件曝光后,外界关注焦点落在药店配药流程:一名12岁儿童只是出现咳嗽感冒症状,药店负责人仅凭电话描述便配搭7种药物,且疑以成人剂量服用,相关做法是否符合规范,成为争议重点。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发现,涉事药店执业药师注册已于今年1月到期,事发时处于没有有效注册执业药师的状态。卫健部门也发现,药店负责人此前涉嫌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目前,该药店因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拟被罚款23万元人民币(约13万9544令吉);另因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罚款5万元人民币(约3万零335令吉),合共28万元人民币(约16万9880令吉)。
警方表示,事件原因仍待卫健部门调查认定。家属则表示,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维权。
儿童用药涉及年龄、体重、病史、药物禁忌及剂量判断,尤其多种药物同时服用时,更可能增加风险。若孩子出现持续咳嗽、发烧、胸闷、呼吸困难、精神变差或服药后异常不适,家长应尽快就医,不宜自行混搭多种药物或仅凭口述症状买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