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9岁助理工程师今日在怡保地庭面控,被指在担任霹雳州吉辇县土地局发展组助理工程师期间,涉及146项收受财物指控,涉款总额达18万3500令吉,但他否认所有罪名。

被告赛弗尼占马辛被指于2022年1月3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在霹雳州吉辇县一带,利用公务员身份,在与其职务有关联的情况下收取一名人士现金。

控状指出,相关款项通过多次交易方式进行,并涉及银行提款卡提取资金的操作。

所有控状均援引《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人员不得接受任何有价值物品)提控。若罪成,可面对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全部控状后否认罪名,并要求案件进入审讯阶段。

主控官来自大马反贪委员会的沙鲁阿兹万,建议法庭每项控状以1000令吉保释,即总额14万6000令吉,并附加条件包括每月定期向反贪会报到、交出护照及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辩方律师拉维则要求降低保释金至5万令吉,指被告月薪约6000令吉,需承担家庭开销及贷款负担,无力支付较高金额。

律师也指出,被告目前已调任至霹雳州水利灌溉局总部工作,高额保释金已超出其经济能力。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5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采纳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

案件定于8月26日过堂,以进行文件移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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