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0岁家庭主妇申诉,自己因相信一名男子“旅行社CEO”的身份,参与所谓机票买卖投资,结果追讨款项多时不果,最终报警求助,并公开促请对方现身交代。
事主李玉梅周四在国民团结党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王松富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指出,她去年4月至5月期间,曾两次出席一家位于雪兰莪州旅行社举办的旅游饭局,并在活动中认识有关男子。
她说,该男子当时以公司负责人姿态出席活动,也向现场人士派发印有“CEO”头衔的名片,因此让她相信对方代表该旅行社。
李玉梅指出,认识对方后,她曾协助介绍亲友参加该旅行社的旅行团,并可从中赚取佣金。不过,她所介绍的团友多数最终未能成行。
她也曾参加该旅行社安排前往中国的旅行团,团费约4000多令吉。她申诉,在饭局及旅行团接触期间,该男子向她提出私下合作机票买卖业务。
根据她的说法,对方声称有顾客需要大量购买机票,但资金周转不足,因此希望她出资合股,并承诺一个月内可获得10%回酬。
李玉梅表示,她因相信对方身份及说法,便分数次将共1万4000令吉汇入对方个人银行户头。她称,之后仅收到1000令吉“酬劳”,其余款项迟迟未获归还,并申诉整体损失达1万5400令吉。
她指出,自己多次追问还款进展,但对方不断拖延,后来更把她拉黑,双方因此失去联络。由于追讨无果,她已于去年9月向警方报案。
李玉梅说,事后她曾向有关旅行社了解,并要求负责人协助联络该名男子。不过,负责人的妻子否认该男子是公司老板,仅称对方只是公司员工兼领队,负责举办旅游饭局,目前已不在公司。
她表示,自己当初之所以相信对方,是因为男子在饭局上以公司负责人身份介绍自己,名片也印有“CEO”头衔。惟旅行社方面坚持,有关投资属于私人交易,与公司无关,并建议她报警处理。
她也透露,警方接获投报后,曾告知有关男子据称也以类似方式游说他人出资合股。她之后根据相关资料登门寻找对方住址,但被告知并无此人居住。
李玉梅说,她、旅行社负责人及该名男子曾同在一个通讯软件群组内,但每当谈及还款问题时,对方始终没有回应。
王松富则提醒民众,经济环境不佳,不少家庭主妇希望通过兼职或小投资赚取额外收入,但若涉及高回酬承诺、私人户头收款或身份不清的合作项目,必须提高警惕。
类似投资或合股安排,公众应先核实公司注册资料、负责人身份、合同内容、收款户头及风险说明,避免只凭名片、饭局介绍或熟人关系便汇款。一旦出现拖延还款、无法提供正式文件或要求汇入私人户头等情况,应尽早保存聊天纪录、转账凭证及宣传资料,并向警方或相关单位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