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副主席拿督叶运兴今日在关丹第二地庭摆脱6项刑事失信指控。法庭裁定,控方未能提出足以要求他答辩的表面案件,因此直接宣判他无罪释放。

这项裁决由承审法官莎兹丽娜作出。法官在听取控方与辩方陈词后,认为案件证据未达到继续审讯的门槛,叶运兴因此无需进入自辩阶段。

换言之,叶运兴原本面对的6项控状已全部被驳回,案件在地庭阶段正式结束。

叶运兴过后受询时表示,律师已在庭内告知他案件胜诉。他也证实,早前因案件而被扣押的文件及护照,已全数归还。

叶运兴也是关丹业余篮球公会副会长。他说,这起案件过去一段时间对他个人,以及关丹篮总都带来影响,如今法庭还他清白,接下来将与律师团队和篮总商讨后续处理方式。

他表示,不排除采取适当法律行动,以维护个人和组织声誉,并回应外界不实指控。

“我不排除有关事件背后有个人议程。”

根据控状,叶运兴是在去年被控6项刑事失信罪。控方指他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在担任关丹业余篮球公会署理会长时,涉及处理摊位租金款项问题。

有关款项总额为1万5950令吉。控状指称,他在收取款项后,没有把相关支票存入公会账户,而是存入个人及家属银行账户,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

不过,随着法庭今日裁定控方指控不成立,叶运兴已从所有控状中获释。

在刑事审讯程序中,若法庭在控方案件结束后裁定表面案件不成立,被告便无需出庭自辩。这代表控方证据不足以支持案件继续推进,而不是被告靠解释脱罪。

这起案件告一段落后,外界焦点接下来将落在叶运兴是否会就案件带来的名誉影响采取后续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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