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岁男子在芽笼一带公寓与女友发生争执后情绪失控,不仅在停车场大闹,还袭击女友及警员,并在混乱中砸伤一名居民,最终被警方逮捕带走。案件日前在法院审理,被告部分罪名已认罪,案件将于6月29日下判。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郭永辉(36岁,译音)共面对8项控状,包括鲁莽行事、使用刑事暴力及恶作剧等罪名。他承认其中3项,其余罪状将在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事件发生于2025年8月15日晚上约11时57分。当时,被告女友报警称,在芽笼30巷23号Cosy 23公寓遭被告袭击。警方接报后赶抵现场,发现两人在公寓一楼停车场发生激烈争执。
一名警员上前了解情况时,被告拒绝配合并情绪激动,甚至抓住警员双手。尽管警员多次要求其放手,被告仍不听劝阻。
随后,另一名警员尝试安抚情绪时,被告突然夺走对方身上的随身摄像头并抛出。警方随后将其制服并上铐逮捕。
混乱过程中,一名住在邻座的女居民听见骚动后外出查看,不料遭被抛出的摄像头击中右脸颊,造成瘀伤,但她事后并未就医。
在被押上警车期间,被告同样拒绝配合。他不愿将双腿收进车内,在警员协助过程中,突然以头部撞向一名警员额头。
案情也指出,被告在与女友争执时,曾拉扯对方头发并抓住其手臂,并在单位内情绪失控,破坏马桶盖及砸毁一尊佛像。
警方到场时,被告还一度爬上停车场轿车车顶,导致车顶凹陷,并造成车牌脱落,同时还破坏一辆货车的后视镜及推倒电单车,造成多项财物损坏。
控方在庭上表示,不反对提交强制性治疗报告,并将在收到报告后决定量刑立场。案件展至6月29日下判。
另一方面,心理医生评估指出,被告在案发时患有躁狂症,属于双相情感障碍发作,并伴随精神病症状。不过,报告认为其当时仍能理解行为性质,并未完全丧失自控能力。
医生也指出,被告具备出庭认罪能力,并在接受治疗后再犯风险较低,但需持续进行医疗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