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审理一起性骚扰案件,认定一名李姓知名摄影师在饭店宴会散场期间,对一名女宾客做出不当肢体接触行为,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案件发生于2025年9月19日晚间,地点为台北市一间知名饭店。当晚约10时36分宴会结束后,现场人员陆续道别离席。
根据法院审理内容,案发时女宾客与一名袁姓友人正在交谈,李男从两人后方靠近,走至两人之间,一手搭在袁男肩上进行道别,另一手则接触女宾客身体。
女宾客在警询及侦查阶段表示,李男突然介入其与友人的谈话空间,左手疑似从其臀部滑过并发生触碰,时间约2至3秒。她指出当时现场空间并不拥挤,且与李男并不相识,该行为令其感到不适,事后随即向友人说明情况。
李男在审理期间否认相关指控,表示并未碰触女宾客臀部。辩护方则主张,从监视器画面仅能看到接近与道别动作,无法证明有实际触碰,同时指出李男当时左手持有提袋,否认具备触碰条件。
不过法院调阅监视器画面后认为,画面可见李男靠近两人后身体前倾并伸出左手,而女宾客当时出现闪避及推开动作,事后亦立即向友人反映相关情况。
证人袁姓男子亦在庭上表示,女宾客在李男离开后随即向其表示遭到触碰,并表现出惊讶及不满情绪。
法官审酌后认为,女宾客陈述前后一致,且与现场影像及证人说法相互呼应,具有可信度。至于辩方提出的提袋遮挡等说法,法院认为该提袋体积较小,不足以排除手部接触可能。
法院指出,被告与女宾客并不相识,却在近距离互动中对其身体进行不当接触,已超出一般社交礼仪范围,构成性骚扰行为。
最终,士林地院依性骚扰防治相关规定判处李男拘役50日,得以罚金方式折算执行。法院同时说明,被告并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或赔偿,但考量其无前科纪录,量处上述刑度。
据了解,李男为国内知名空间与建筑摄影工作者,长期从事室内设计及建筑影像拍摄,并曾出版作品集及举办摄影展,在相关业界具有一定知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