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要求驱逐罗兴亚人的声音升高之际,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提醒,难民问题不能只以情绪处理,更不能把一个面对迫害风险的群体,直接送回可能危及生命与安全的地方。
律师公会指出,罗兴亚人长期面对严重人权侵害与流离失所处境,许多人离开缅甸,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移民选择,而是在无处可去的情况下,寻求暂时安全。
该会认为,近日针对罗兴亚人的部分言论,已超出政策批评范围,甚至带有伤害和非人化倾向。律师公会谴责这类攻击,并强调公共讨论即使可以质疑难民管理政策,也不应把整个群体描绘成不配获得基本保护的人。
律师公会指出,国际法中的“不推回原则”禁止任何国家把人送回其生命、自由或安全可能面对真实风险的地区。该会强调,这项原则已成为习惯国际法,对各国具有约束力,不取决于是否签署相关难民条约。
文告说,马来西亚若遵守不推回原则,并不是出于施舍或慈善,而是履行一个法治国家应有的责任。
律师公会也对政府推行的难民登记文件计划提出关注。该会指出,该计划并不等于给予永久居留权,但若文件机制最终被用来识别、追踪或驱逐难民,便可能与不推回原则产生冲突。
因此,律师公会促请政府确保相关登记资料受到严格数据保护,不能让登记制度变成监控或遣返工具。
该会也呼吁政府签署及遵守《1951年难民公约》和1967年议定书,尤其是落实不推回原则,并建立一个公平、透明、可监督的庇护程序。
律师公会认为,难民在面对身份审核、扣留或遣返风险时,应可获得法律援助,以确保相关程序符合公正原则。
针对移民扣留中心问题,律师公会也要求当局停止对难民进行任意及无限期拘留,并以更清楚的法律框架处理难民身份、临时保护及后续安置安排。
罗兴亚课题在马来西亚牵涉范围广泛,包括边境管理、社会治安、公共资源、人道责任和国际义务。若政府没有清楚制度,只靠临时措施应付,社会不满会继续累积;但若以仇恨或集体遣返回应,也可能让国家面对法律与人道风险。
律师公会强调,政府必须在维护国家秩序与遵守人权原则之间取得平衡,以透明、依法和负责任的方式处理难民问题,而不是让民粹情绪决定政策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