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拟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未来车主缴付路税时,车辆“主要在哪里使用”或将成为计算路税的重要依据,而不再只是看车辆注册地点。
相关修正案预料将在星期一提呈国会。根据目前披露的内容,车主在更新路税,或为新车首次缴付路税时,必须申报车辆主要使用地点。陆路交通局随后将依据申报地点,计算应缴路税数额。
这项修法一旦落实,将直接堵上过去长期存在的路税差额漏洞。过去一些车辆虽然长期在半岛使用,却因注册在浮罗交怡、纳闽等免税地区,或沙巴、砂拉越,而可享有较低路税,导致实际使用地点与缴税地区不一致。
换言之,日后一辆车若主要在半岛行驶,即使车籍注册地涉及东马或免税地区,路税也可能按照半岛标准计算。不过,具体执行方式、查核机制及申报细节,目前仍有待交通部进一步说明。
目前看来,有关修正未必会对来自相关地区的车主自动豁免。也就是说,车主本身是否来自沙巴、砂拉越、纳闽或浮罗交怡,未必是决定路税高低的唯一因素,关键将转向车辆实际使用地点。
路税制度原本便会因地区、车辆类别及其他条件而出现差异,因此若车辆注册地与实际使用地长期不同,便可能形成制度空隙。政府这次拟修法,重点相信是让缴费标准更贴近车辆真正上路使用的地方,减少利用地区差异节省路税的情况。
不过,修法也可能引起部分车主关注,包括跨州工作、东马人在半岛长期生活、公司车辆跨区域使用,以及车辆临时调动等情况,日后如何申报和判断“主要使用地点”,仍需等待当局公布更清楚的指南。
交通部这次提出的修正范围较广,路税计算方式只是其中一环。随着修正案提呈国会后,相关条文内容、落实时间表及执法细节,预料将成为车主和汽车业界关注的焦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