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超速、无路税及无牌驾驶等交通违规行为,日后可能面对更高罚款。交通部将在下周一(22日)的国会下议院会议中,提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以加强道路执法阻吓力。
交通部长陆兆福今日在修正案汇报会上说,现有部分交通违规罚款为300令吉,但这个罚款水平已不足以让部分道路使用者警惕。
他说,一些人认为超速被罚300令吉并不严重,也有人觉得不更新路税或保险,即使最后被罚款,也比依法更新来得“划算”。因此,交通部建议提高罚款上限,让违法成本更能发挥警惕作用。
不过,陆兆福强调,新罚款制度不会在法案通过后马上实施。有关规定在宪报颁布后,将设有2年过渡期,让执法单位有时间通知民众,也让道路使用者适应新制度。
他说,这次修法将涵盖多项交通执法重点,包括打击非法飙车、减少常见交通违规,以及推动执法数码化。
交通部也建议在修正案中增设第42A条文,正式把非法赛车列为罪行。陆兆福指出,过去陆路交通局面对这类赛车党时,主要只能开出罚单;一旦新条文落实,执法单位将有更明确法律依据,对道路竞速、飙车及危险驾驶行为采取行动。
这项修正案也包括加强跨境车辆监管、规范无人认领及遭充公车辆的管理,并赋予执法单位更清楚的权力,以打击俗称“狗仔队”(tonto)的活动。
交通部今年预计会两度修改陆路交通法令。除了这次聚焦罚款、非法飙车和执法数码化的修正案,另一项修正案预计在10月开始的国会会议中提呈,内容将涉及鲁莽驾驶导致严重伤亡后,肇事者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责任。
道路罚款的目的不只是惩罚违规者,更重要是减少事故风险。若罚款过低,违法成本不足,部分驾驶人士可能把罚单视为普通开销,反而削弱交通规则的约束力。
这项修正案将于下周一在国会一读,并预料于周二(23日)进入二读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