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体育馆机构一名首席执行员今日被控上庭,涉及国家壁球中心提升工程招标过程中的7项贪污罪名,涉案金额超过100万令吉。被告在法庭聆讯后否认所有指控。

现年42岁的被告在莎阿南地庭法官苏扎娜面前面控。控状指他涉嫌违反《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被指于今年2月24日在吉隆坡大城堡的大马体育馆机构办公室,向一名59岁承包商索取100万5000令吉贿赂,作为交换条件,将一项总值873万令吉的国家壁球中心提升工程,判给Aerolux Power Constructions私人有限公司。

至于其余6项控状,则指被告在今年2月25日至4月13日期间,分7次向同一名承包商收取总额45万令吉款项,作为相关工程的回报。

控状指出,这些款项据称分别在大马体育馆机构办公室及吉隆坡武吉加里尔柏威年一间餐厅内交付。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案件将交由法庭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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