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七期豪宅虐杀案二审出现重大转折。32岁刘姓主嫌一审原被判无期徒刑,二审期间与被害家属以420万台币(约54.12万令吉)达成调解后,台中高分院撤销原判,改判有期徒刑14年,全案仍可上诉。

这起案件发生于2024年10月18日。检方指控,刘姓男子从事博弈活动,与许姓助理之间存在债务纠纷,之后在台中七期一处豪宅内,伙同刘姓友人、石姓员工及一名少年,对许男进行长时间拘禁与凌虐,最终导致许男死亡。

根据起诉内容,刘男等人当时使用球棒、榔头、尖刀等物品攻击许男,还以烈酒、辣椒酱等方式施虐。检方认为,死者生前遭受极严重折磨,全身多处受伤,案件手段残酷。

一审国民法庭审理时,法医曾说明,许男遗体解剖后出现少见状况,血液上方浮有一层油脂,研判与皮下脂肪严重受创有关,并导致严重肺脂肪栓塞等因素死亡。

检方也指出,刘姓主嫌及其他被告说词不一,彼此推卸责任,还声称曾为许男进行心肺复苏术。不过,检方根据刘男手机对话及相关影像资料,认为被告等人并非单纯失控,而是长时间以凌虐取乐。

检方在庭上曾播放相关录影,内容显示许男遭攻击时不断求救,但被告仍未停手。检方痛斥,被告等人犯后还清理现场、串供及制造不实证据,手段恶劣,并曾对刘姓主嫌求处无期徒刑。

台中地院一审国民法庭认为,刘姓主嫌参与程度最高,凌虐手段最残酷,导致许男在长时间折磨下死亡,因此依私行拘禁致死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

至于刘姓同伙,一审认为他参与程度较主嫌低,但并未第一时间认罪,因此判处13年6个月徒刑。石姓男子案发时未满20岁,虽受雇于刘姓主嫌并听命行事,但与许男无冤无仇却下手甚重,因此被判12年徒刑。

案件上诉至台中高分院后,刘姓主嫌主张自己并非凶残暴戾之人,而是因情绪失控铸成大错,并已与被害家属以420万台币(约54.12万令吉)调解成立。

刘姓同伙则称,自己仅参与整体犯行约一半,并已赔偿家属6万台币(约7733令吉)完成调解。另一名被告也表示,自己来自单亲家庭,并同样赔偿6万台币(约7733令吉)与家属达成调解。

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3名被告均已与被害家属调解成立并支付赔偿,犯后态度有所改善,因此认定上诉有理由,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刘姓主嫌14年徒刑、褫夺公权8年;刘姓同伙改判12年,石姓男子改判10年6个月。

这类重大暴力案件的量刑变化,往往牵动社会对司法判断、赔偿和解与被害人家属权益的讨论。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犯罪情节、参与程度、犯后态度及调解情况,但外界关注的核心,仍是刑度能否反映生命被剥夺及残酷施暴的严重性。

全案仍可上诉,后续是否进入最高法院审理,有待当事方进一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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