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本地男女今日在麻坡推事庭被控涉嫌共同贩运超过620公斤毒品,包括冰毒及摇头丸,市值高达约5715万令吉,案件震惊当地。

两名被告分别为吴家宏(63岁,译音)及刘亚秋(43岁,译音)。在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两人点头表示理解。由于案件属于高庭审理权限范围,推事庭今日未记录是否认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两人被指于今年6月5日凌晨约12时30分,在麻坡巴冬巴力阿末拉勿地区共同贩运重达443公斤418克冰毒。

第二项控状则指两人在相同时间与地点,共同贩运180公斤642克摇头丸。

两人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第39B(2)条文下判刑,同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同犯罪)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及不少于12下鞭刑。

由于案件属严重毒品案,两名被告今日未获准保释,目前继续扣押候审。

本案主控官为雅斯敏副检察司,两人均未聘请律师代表。推事卡蒂妮择定案件于8月15日过堂,以等待化验局完整毒品检验报告。

案情指出,大马水警第二行动部队(麻坡)情报组联合麻坡警区毒品罪案调查组,于案发当天在巴冬一带展开联合执法行动,成功侦破该起疑似跨境贩毒案件。

执法人员当时发现多辆交通工具及一艘可疑船只,有人正将多个包裹搬运上船。警方随后展开突击,当场逮捕两名负责搬运毒品的嫌犯。

现场搜查中,警方在船只及轿车后备箱内共起获517包以塑料袋包装的各类毒品,并充公涉案船只及两台85马力船外机作为调查证物。

上一则新闻万能积宝派彩近3700万 全马幸运儿瓜分巨额奖金
下一侧新闻借1000变追债8000 大耳窿“借少还多”陷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