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宗婚姻撤销案件,一对于2024年登记结婚的夫妻,因男方婚前健康状况未如实告知并涉及生育及性功能相关疾病,法院最终裁定撤销该段婚姻关系。
案件资料显示,李女士与赵先生于2024年7月登记结婚。两人婚后多次备孕未果,直到2025年男方出具《声明书》,女方才得知其在婚前已被诊断患有少精症及性功能障碍,并存在生育能力下降情况。
根据法院披露,赵先生在婚前两个月曾独自前往上海某医院就诊,检查结果已显示相关病症。其后在2025年3月及10月再次复诊,结果仍与此前一致,但婚前双方并未同居,亦未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2025年11月,赵先生向李女士出具书面说明,承认婚前隐瞒自身病情,并表达歉意,表示因担心影响婚姻而未告知相关情况。
李女士认为,男方在明知自身健康状况的情况下仍隐瞒重要事实,影响其结婚决定,并对婚后生育及夫妻生活造成实质影响,因此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请求。
赵先生则在庭审中表示,两人婚前感情良好,担心如实告知后女方可能不接受婚事,因此未主动说明病情。
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关系中性生活与生育能力属于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健康状况亦可能影响结婚决定。男方在明知自身患有相关疾病的情况下未如实告知,构成对女方知情权的影响。
法院指出,该情况已符合相关法律中关于重大疾病信息未如实披露的情形,足以影响结婚意愿,因此依法支持撤销婚姻的请求。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案件现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