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竟将怒气发泄在对方家属经营的小吃店身上,在Google地图留下不实负面评价,最终被法院裁定构成加重诽谤罪,判处拘役30天,并可易科罚金3万元新台币。

根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台湾台南地方法院判决书内容,涉案男子阿茂(化名)与A男因故产生争执。阿茂因心生不满,随后在A男父亲经营的小吃店Google地图页面发布多则负面评论。

相关评论内容包括指店内有大量老鼠、蛇类出没,以及看见蟑螂在地上爬行却无人处理等。有关言论被指损害店家声誉及社会评价。

A男父亲发现相关评论后报警处理。案件调查期间,阿茂承认是自己留下评论,并解释称因不满A男曾以酒驾事件对其作出言语挑衅,因此一时气愤作出有关行为。

法官审理后认为,阿茂与A男之间的私人纠纷,却波及与事件无直接关系的店家,并透过网络发布未经证实的负面内容,对商家名誉造成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加重诽谤罪。

法院最终判处阿茂拘役30日,准予易科罚金,全案仍可提出上诉。

随着网络评价逐渐成为消费者选择商家的重要参考依据,司法界也提醒民众,网络留言并非法外之地,若散布不实内容损害他人名誉,仍可能面对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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