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57岁男子与妻子外出期间,被指多次偷拍女性裙底,最终在商场内被当场揭发并报警处理。警方随后在其手机内查获多段相关影像及大量不雅视频,案件引起关注。
根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潘添元(译音)共面对11项偷拍及一项违反影片相关法令的控状。他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其中4项,其余控状则由法官纳入量刑考量后,判处他监禁11个星期。
为保护受害者隐私,法院也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识别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事件发生于2024年2月20日下午约5时,当时被告与妻子在怡丰城购物中心内行动。他被指开启手机录像功能,接近一名穿短裤的女子,并将镜头对准对方裙底进行偷拍,同时拍下受害者面部。
其后,被告前往影院区域,在人流中以相同方式再度偷拍另外两名女子。
当他试图对第四名受害者下手时,被当场发现。受害女子立即质问并抢下其手机,朋友随后协助拦下被告,直至警方到场将他逮捕。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被告手机内除上述案件外,还涉及至少7次类似偷拍行为,并存有165段不雅视频。
资料显示,被告并非首次犯案,他早在2001年就曾因偷拍女性更衣被判监禁12个星期。
控方指出,被告在短短数小时内连续犯案,行为具有计划性与重复性,建议判处9至11个星期监禁。
被告求情时称自己为家庭经济支柱,并提及16岁女儿情绪问题,希望减轻刑罚及限制媒体报道其身份,但相关申请未获法庭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