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海产批发公司及3名董事因涉嫌在没有批发执照的情况下购买渔民津贴柴油,今日在关丹地庭面对合共160项控状。案件涉及柴油总量达94万6234公升,价值超过150万令吉;公司及3名董事均否认有罪。

被告公司为Atong Fishing私人有限公司。3名董事分别为73岁的郑卓东、49岁的郑志勇及46岁的郑志豪,他们今日以被传召人身份代表公司出庭。

3人在法官莎兹丽娜沙菲益面前聆听控状后,代表公司及个人否认所有控状。

根据控状,公司及3名董事各别面对40项控状,即被指40次在未持有批发执照的情况下,购买属于受管制物品的柴油。每项控状涉及金额介于1万7620令吉35仙至7万2540令吉60仙之间。

控状指出,相关行为 allegedly 于2024年1月15日至10月17日期间,在北根瓜拉云冰的云冰区渔民协会处发生。

他们被控抵触《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3(1)条文,并可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2(2)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初犯可被判罚款最高200万令吉;若属重犯,则可被罚款最高500万令吉。

此案由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副检察司莫哈末苏菲安查卡利亚及慕妮拉山苏丁联合主控,并由主控官诺阿米尔莫哈末纳威协助。3名被告则由律师娜苏哈阿蒂卡末赛迪代表。

控方在庭上要求法庭设下较高保释金,理由是案件涉及渔民津贴柴油疑遭滥用,属于公共利益课题,也受到政府高度关注。

辩方则指出,本案与3名被告早前面对的案件有关联,因此要求法庭沿用之前已批准的保释条件。

法庭最终批准3名被告各以4万5000令吉保释,并维持早前附加条件,即每月必须到彭亨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办公室报到一次。案件择定8月20日过堂。

据了解,同一家公司及3名董事已在上月13日面对另一起案件,共被控164项控状,内容涉及在未持有执照情况下购买渔民津贴柴油,以及储存多达200万公升、总值330万令吉且超出允许数量的柴油。

津贴柴油属于受管制物品,相关执法重点在于确保补贴真正惠及指定群体,避免资源被转卖、囤积或流入不符合资格的用途。涉及大批量采购或储存的案件,通常也会牵涉执照条件、供应链记录、交易文件及实际用途等层面的审查。

目前,所有被告均已否认有罪,案件仍待法庭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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