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岁已婚男子涉嫌在岳父住家内对妻子的妹妹作出猥亵行为,被控上法庭后认罪,最终被判监禁3个月。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5月26日上午约8时45分,在峇株巴辖一间住家内,强行拉扯23岁女子的手,意图非礼对方,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使用刑事武力企图非礼他人)。
案情显示,女事主事发时正在房内浴室洗澡,期间察觉被告曾进入其房间。随后,她返回房间取物准备外出时,被告再次进入房内,并对她作出不当举动。
由于担心自身安全,女事主随即离开房间,躲进隔壁房间并从内反锁房门,之后向警方报案。
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重案组(D9)警员于翌日下午将被告逮捕归案。
被告日前被带上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并在推事阿伦诺瓦达面前承认罪行。根据法令,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罚款、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刑罚。
辩方律师在求情时表示,被告已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推事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判处被告监禁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