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行动党澄清,日前有关玛丽娜获献议出任政府官联公司(GLC)职位的说法并不准确,实际情况为她被建议参与一个社会福利相关的法定机构职位。

柔佛行动党副主席谢奥玛指出,法定机构与政府相关公司(GLC)在性质上存在明显区别。

他解释,行动党柔佛州主席张念群此前的声明已清楚说明,所提出的是领导一个法定机构的职务,而非政府相关公司职位。

“法定机构是依据国会或州法令设立,用以推动特定公共政策或社会经济目标;而政府相关公司则是依据《2016年公司法令》注册成立,由政府持有大部分股权并作为主要股东。”

他表示,此次涉及的职务属于社会福利领域的法定机构,与政府相关公司性质不同。

谢奥玛在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也回应外界对“政治酬庸”的质疑,强调该职位与玛丽娜长期参与的福利倡导工作高度契合。

“党领导层认为,她在福利领域的经验与投入,使她非常适合领导相关法定机构,并有助于推动政策发展。”

他强调,该项建议并非出于政治奖励或交换目的,而是基于能力与专业背景的考量。

另一方面,希盟柔佛州主席兼国家诚信党柔佛州主席阿米诺胡达表示,此类法定机构委任在政府体系中属于常见安排。

他指出,一般获得考虑的人选通常需具备相关领域经验或专业背景,以确保机构运作顺畅。

他补充,法定机构与政府相关公司不同,前者属于政府体系下的公共机构,而非商业公司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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