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今日强调,国家原则是马来西亚人民共同维护团结与和谐的重要基础,所有国民都应在日常生活中落实其精神,而不是只在仪式或口号中提起。
陛下指出,国家原则于1970年8月31日正式颁布,当时的目的,是在国家经历重大考验后,重新凝聚全民共识,恢复社会团结,并巩固多元族群之间的和谐关系。
国家元首是在国家皇宫举行的官方诞辰授勋仪式上发表御词时,这么表示。国家元首后拉惹查丽苏菲雅也出席仪式。
陛下说,国家原则不只是历史文件,而是全体马来西亚人民立下的国家誓言与承诺。它提醒国民,无论来自什么背景,都必须共同维护国家稳定、社会秩序和多元共处。
苏丹依布拉欣因此促请各方,真正秉持国家原则中的每一项准则,并把它作为马来西亚人生活中的指导框架。
陛下也严正表示,任何拒绝遵从国家原则的马来西亚人,都不应被视为真正配得上马来西亚公民身份的人。
国家原则包含信奉上苍、忠于君国、维护宪法、尊崇法治,以及培养德行五大原则。它长期被视为我国多元社会维系共同价值、减少分歧和巩固国家认同的重要基础。
在多元族群、多元宗教和多元文化并存的马来西亚,国家原则的意义不只在于学校朗诵或官方场合宣读,更重要的是落实在国民对宪法、法治、君主立宪制度和社会和谐的尊重上。
国家元首今日的谈话,也再次提醒各界,国家团结不能只靠政治口号维持,而必须建立在共同价值、制度尊重和公民责任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