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男童疑在托儿所遭施暴案有新进展。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雅丁助理总监证实,警方调查显示,涉案女教师已承认涉及有关事件。
他说,涉案教师在录供时表示,由于男童经常哭闹及拒绝进食,导致她一时情绪失控,才会作出相关举动,但强调并无意伤害男童。
莫哈末雅丁指出,警方于5月1日向法庭申请延扣涉案教师后,持续展开深入调查,并于5月5日完成调查报告及提控程序。
“涉案教师已于5月5日被控上法庭,并被控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根据有关条文,任何父母、监护人或照顾儿童人士,若因疏忽照顾、遗弃或虐待儿童,导致儿童暴露于身体或情绪伤害风险,即属违法行为。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早前,38岁的何姓父亲向《中国报》申诉,其年仅2岁10个月的儿子疑因拒绝进食,在托儿所内遭女教师施暴。
根据家属指控,涉案教师疑将男童带到无人的课室内,对其掌掴、强行塞食物入口,甚至一度捂住其口鼻,引发家长关注及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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