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越南籍女子因不愿与公婆同住,婚后与丈夫分居,但为了成功申请留在新加坡的准证,夫妻两人向当局谎称同住蔡厝港组屋,最终因虚假申报被判罚款3万3500元(约10万4000令吉)。
据《新明日报》报道,涉案夫妻分别为31岁的新加坡男子陈庆浩(译音)及其同龄越南籍妻子唐氏戎。
陈庆浩面对11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承认其中5项;唐氏戎则面对20项控状,承认其中7项。其余控状则交由法官量刑时一并考量。
案情显示,两人于2018年在新加坡一家夜店结识,当时唐氏戎持工作准证。两人随后发展为情侣,并于2021年3月31日注册结婚。
婚后,陈庆浩继续与父母同住在蔡厝港组屋单位。由于唐氏戎不愿与公婆同住,选择在外租房居住,而丈夫则经常前往探访。
从结婚至2024年5月期间,陈庆浩共20次为妻子提出准证申请,包括4次长期访问准证及16次短期访问准证,其中部分申请遭当局拒绝。
调查发现,两人担心如实申报未同居情况会影响准证审批,因此向当局虚报唐氏戎居住在蔡厝港公婆家。
两人于去年5月20日因涉嫌虚假申报被逮捕。
法官在宣判时指出,此类虚假申报一般应判监禁,但考虑到没有证据显示两人属于“假结婚”,最终决定改判罚款。
陈庆浩求情时表示深感懊悔,并承诺不会再犯,恳请法庭从轻发落。唐氏戎亦表示自己是初犯,对违法行为致歉,希望获得宽大处理。
最终,法庭判处陈庆浩罚款1万4000元,唐氏戎罚款1万9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