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就一马公司(1MDB)相关案件的上诉程序提出新动议,要求法庭接纳所谓“新证据”,以挑战此前高庭作出的有罪裁决。
根据《今日自由大马》报道,纳吉的代表律师事务所已依据《1964年司法法令》第61条文及《1994年上诉庭规则》第7A条文,于上周正式向法庭入禀相关申请。
所谓“新证据”,指在原审结束后才出现或被发现的资料。在上诉程序中,相关证据须符合英国判例“拉德诉马歇尔案”(Ladd v Marshall)所确立的严格标准,方可获法庭接纳。
报道指出,纳吉此次拟呈交的新证据涉及在逃商人刘特佐,以及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的相关资料。
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受询时证实,控方已知悉相关申请。
在原审过程中,控方并未传召刘特佐出庭作证,而吕爱霜则曾以证人身份出庭,并接受辩方盘问。
目前,上诉庭仍等待承审法官撰写书面判词,因此尚未择定上诉聆审日期。
案件背景显示,纳吉于2018年被控涉及1MDB相关的25项控状,包括滥权及洗黑钱罪名。他不认罪后案件移交高庭审理,并于2019年正式开审,历时多年审讯,传召多名证人出庭作证。
高庭于2024年10月裁定其中25项控罪成立,并判处监禁及罚款。随后,纳吉提出自辩并完成辩方举证阶段,案件进入上诉程序。
目前,该案仍在司法程序处理中,法庭将决定是否接纳新增证据,并安排后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