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邱姓男子因与友人争执,持客厅椅子多次攻击对方,导致对方脾脏撕裂、腹部大量出血死亡。案件历经一、二审及最高法院审理后,最高法院29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邱男须服刑8年2个月。

判决指出,现年52岁的邱男过去曾有枪炮及毒品等前科,出狱后以工人为生。案发时,他仍处于假释期间。

这起命案发生在2024年1月7日上午。邱男当时前往张姓友人住处,双方后来因线上赌博游戏彩金如何使用发生争执。争吵过程中,邱男抓起客厅椅子,朝张男头部及背部等处攻击多次。

张男过后因左胁受伤,造成脾脏撕裂及大量出血死亡。检警循线逮捕邱男,并依伤害致死罪将他提起公诉。

案件一审由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参与审理。审理期间,邱男承认犯行,也表达希望与死者家属和解的意愿。不过,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能取得共识,最终没有达成和解。

尽管如此,邱男曾先行支付8万元新台币,供死者家属处理丧葬相关用途。国民法官审酌他认罪、犯后态度及仍有回归社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8年2个月。

案件上诉二审后,邱男主张自己的犯罪情状有可悯恕之处,希望高等法院减轻刑度。但高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没有符合情堪悯恕的减刑理由,因此不予采纳。

高院审理期间也曾协助双方尝试和解,但死者家属认为邱男提出的赔偿金额不足,双方仍未能达成协议。高院最后认定,一审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上并无错误,量刑基础也未出现重大变化,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全案随后再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9日驳回邱男上诉,判刑8年2个月确定。

类似伤害致死案件的关键,通常在于行为人是否有杀人故意,以及攻击方式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使法院未认定构成杀人罪,只要暴力行为造成他人死亡,仍可能面临长期刑责。日常纠纷若以暴力解决,后果往往远超当事人原本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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