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原本为了寻找合适伴侣的高价相亲服务,最后变成退费纠纷。中国陕西西安一名31岁李小姐花费7万元人民币(约4万1300令吉)委托婚恋公司介绍对象,却认为对方推荐人选与宣传承诺差距太大,双方如今对簿公堂。
据《起点新闻》报道,李小姐原本希望通过婚恋公司认识条件相近的未婚男性,包括拥有城市户口、父母为企业退休人员,以及经济背景相当等条件。她认为,自己支付高额服务费,是因为公司在签约前强调拥有不少优质男性资源。
李小姐指出,婚恋公司人员在推销过程中,不断以年龄、生育压力及“再晚选择更少”等说法制造焦虑,让她在压力下签下合约,并支付7万元服务费。
不过,正式接受介绍后,她对婚恋公司安排的对象相当失望。她称,部分男子的资料与实际情况落差明显,有人连工作单位都无法清楚说明,也有人自称在“有色金属研究所”工作,后来却被发现实际与培训机构有关。
此外,她也对部分见面对象的外貌与气质感到不满,认为与婚恋公司先前包装的“优质对象”说法不符。她形容,整个服务让她产生“货不对版”的感觉。
李小姐因此要求婚恋公司退还服务费。惟婚恋公司方面则认为,公司已依据合约提供介绍服务,也已投入营运成本,因此不同意全额退款。
双方协商不成后,案件进入法院程序。目前,李小姐与婚恋公司之间的退费争议,仍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
律师提醒,婚恋服务与普通商品买卖不同,服务成果往往带有主观判断。如果合约没有清楚列明对象条件、推荐次数、资料核验方式、服务期限及退费标准,消费者日后要维权会更加困难。
这类案件也反映,高价婚恋服务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不只是“有没有介绍对象”,而是介绍对象是否符合签约前的承诺。消费者在付款前,应要求公司把核心条件写入合约,并确认资料核验责任,避免事后只剩口头说法各执一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