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岁马来西亚男子在新加坡被控涉嫌协助不明人士处理疑为犯罪所得的现金,案件今日在国家法院过堂。控方反对被告保释,并指他潜逃风险高;法官最终批准控方申请,将案件展至6月25日再过堂,同时下令被告还押。

被告为马来西亚籍男子库贝兰。他面对一项抵触新加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涉及金额至少3万9000新元(约12万1293令吉20仙)。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6年3月9日至18日期间,在不明人士安排下前往新加坡,向当地居民收取现金。控方指,被告当时有合理理由相信,有关行为是在协助不明人士掌控犯罪所得。

被告今日通过视讯面控时向法庭表示,自己是马来西亚羽球选手,并声称是受骗才接下有关工作。他称,第一次见到所谓“客户”时,已察觉情况不对劲,原本不想继续,但随后遭人威胁,对方扬言会到他在彭亨的住家放火及丢鸡蛋。

他也向法庭称,自己之后见了约3名“客户”便离开,并通过一名熟识教练介绍,前往韩国教羽毛球。被告表示,虽然他在新加坡没有固定住址,但有朋友可协助处理保释事宜,因此希望获准保释。

不过,控方认为被告潜逃风险高,反对让他保释在外,并要求展延案件,以便完成进一步调查。法官接纳控方申请,案件将于6月25日再度过堂。

若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新元(约155万5041令吉),或监禁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法庭也可判处鞭刑不超过12下。

据《联合早报》了解,被告曾在2019年代表彭亨州参加马来西亚全国18岁以下羽球锦标赛第二站赛事。不过,目前网上未见较多关于其羽球成绩的公开资料。

近年来,跨境诈骗集团常利用“代收现金”“短期高薪工作”或“帮忙转交款项”等方式招募钱骡。即使当事人声称受骗或受威胁,只要涉及收取、转交或协助处理来历可疑款项,仍可能面对严重刑事后果。公众若接获类似工作邀约,应先核实对方身份与资金来源,避免在不知情下卷入犯罪资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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